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股权投资
 
资金简介:市政府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资专项资金,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转化和产业化。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项目都在支持之列,同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还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知识产权权属明晰,并在京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产业化投资资金体现市政府政策引导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来源于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资金。产业化投资资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股企业注册资本的30%。除产业化投资资金外,其他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的出资应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0%,鼓励采取包括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在内的多种股权激励方式,鼓励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共同投资。

  查询网站:http://www.zgc.gov.cn

发布时间: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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