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标准及申报方式

 
    (一)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业界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业界公认的资深人士,并有若干有影响力的成功案例。
 
     2、在国际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曾经担任过合伙人。
 3、从事创业投资的,其领衔的团队累计投资超过2亿元或者受托管理资金超过5亿元,主导投资了1家以上行业影响力大或成功上市的创业型企    业。
 4、本次认定的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原则上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在中关村园区内设立投资或办事机构。对于拟回国有意到中关村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请填写《中关村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候选人登记表(拟回国)》,以便我们进行跟踪服务。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1、申报方式:由中关村各园及各留学人员创业园组织申报,也可以由高端领军人才以自荐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需要有推荐单位或推荐人,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应为中关村各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局级以上单位、知名教授、知名企业家或风险投资家等。
 2、申报材料:已回国并创办企业的人员下载《中关村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申报表》及《中关村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汇总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除提交纸质版及光盘外还需通过高聚工程电子邮箱(gaoju@zgc.gov.cn)向中关村高聚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对于未回国的人员下载《中关村高端领军创业投资家和科技中介人才候选人登记表(拟回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aoju@zgc.gov.cn 
(三)时间进度安排
 1、6月27日至7月12日,开展申报工作。
 2、7月6日至15日,开展资格认定。
 3、7月17日至18日,开展评审工作。
 4、7月20日至31日,评审结果报批。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资源处联系。
电话:(8610-82690613 / 1716 / 0408 邮箱:overseas@zg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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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6-26
信息来源:企业服务部